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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蔡依珍╱桃園報導】
桃園市環保局為確保民眾飲用水安全,提供「免費6項檢驗」,但衛生局強調,環保局的檢測不能做為販售依據,尤其食品業者更要符合70項「飲用水質標準」,呼籲民眾到加水站購水,要認明衛生局核發的許可證,以及機台張貼1年內3菌種檢驗合格的報告,才能「喝得安心」。
桃園市衛生局會同經發局、環保局聯合稽查,上周查獲龜山一家地下製冰廠,以未經檢驗合格的地下井水製冰7年,當場勒令停工,事發後業者槓上衛生局,出示環保局的檢驗報告,認為自己淪為「政治人物做秀和不良官員為了升官的犧牲品」。
衛生局表示,環保局免費幫市民檢驗家中飲用水品質的檢驗項目,是ph值、氯鹽、總硬度、導電度、硝酸鹽、亞硝酸鹽6項,通過只代表水源「尚可使用」、仍「不可生飲」,供公眾飲用的公共給水、包裝水、盛裝水或加水站等飲用水源,應符合「飲用水源水質標準」,檢驗項目包含重金屬、農藥、微生物等70項檢驗內容。
衛生局強調,像食品製程或清洗食品設備的用水和冰塊,除了要符合「飲用水源水質標準」,每年都還要自主檢測大腸桿菌群、綠膿桿菌及糞便性鏈球菌限量標準3項,衛生局也會不定期稽查全桃共319處加水站,保障民眾飲用水安全,今年已抽驗完成138家,不合格率約6%,並對其中一家業者祭出3萬元罰單。
本文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可使用-可飲用-衛局籲民眾認清-21500632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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